課程設計方針 98/03/19
課程目標方面:
課程目標在整個教育活動中,所能發揮的功能很多。在學生方面,課程目標可以引導他們的學習方向,使他們不致茫無頭緒地學習,如果目標具體明確,包含了學習表現的標準,他們甚至於可以自我評鑑,因而便利自學,也可能激發學習動機。在教師方面,課程目標是教師教學的指標,也是教師彼此間或教師與家長間溝通的媒介。
課程設計方面;
課程設計宜注重學生的認知方式,選擇適宜的媒介引導學生學習,這觀點非常重要。
課程選擇方面:
基本上優先和均衡兩各問題。所謂優先,指課程設計者對內容和活動的價值比較,作成了這些內容和活動是否納入課程的決定及先後次序。例如:「何種知識最有價值」的問題,便是優先次序的問題。
活動的選擇:
學習活動可引導學生與學習環境產生交互作用,以達成教育目標。泰勒指出,學習活動(經驗)得選擇,必須依據五個規準:
1、能使學生練習目標之中所要學會的行為和內容。
2、能使學生在學習中產生滿足。
3、在學生能力可及的範圍內。
4、同一目標可由不同經驗達成。
5、同一學習經驗可以產生不同學習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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